关于制定2018级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3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了保证2018级硕士研究生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通知硕士研究生导师于2018年5月31日至6月10日期间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制定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学生培养计划简明教程见附件1)。

    在制定学生个人培养计划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因对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要求不同,请各位老师根据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培养计划(具体培养方案见附件2、附件3)。

    2、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学位课必须在本学科的学位课中选课;培养计划中的选修课可以在本学科的选修课中选课,也可以在其他学科的培养方案中选课,各位老师可以根据培养需要合理选课,但是建议尽量不要跨校区选课。

    3、导师不用网上提交2018级2+2辅导员学生培养计划,导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将2017级2+2辅导员学生的培养计划的纸质版提交培养办。

    如果各位老师在制定学生个人培养计划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统一反馈到培养办,培养办电话:82312217。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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