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06 点击数: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西安理工研教[2017]11号)和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需要,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9月6日开始进行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程序及日程如下:

9月 8日~ 9月15日 申请人填写表格并认证,并在简况表”承诺”处签字后将认证后的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办公室地址:综合一楼106室);

9月18日~ 9月22日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

9月23日~ 9月29日 学科评议,院评审推荐;

10月1日~10月30日 学校组织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

二、申报表填写及材料准备说明:

申请人必须提供简况表中所列的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来)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专著、论文、检索证明。论文复印件仅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专著的复印件仅提供封面和版权页。

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定职时间、最高学历的信息由校人事部门认定并盖章;

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科研获奖、科研经费的信息由校科技处认定并盖章;

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对应的SCI/EI/SSCI检索证明,和出版的专著的信息由图书馆情报室认定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情况、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情况、授课情况等信息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认定。

三、要求: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各项工作应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及时完成;

院博导评审推荐小组成员名单报校学位办备案;

申请人填写的简况表,请务必在下载区下载后填写。

四、文件下载: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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