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9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次会议暨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工作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30 点击数: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按照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安排,2019年第1次校学位会会议拟定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本次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2019年1月7日前召开。并将召开时间、地点告知校学位办。

2. 各分会应严格审查学位材料,分会召开前完成各项数据、材料的核对,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拟上分会的学生数据须为“学院审核通过”状态,学位办在系统中提取数据前会和各秘书进行确认,确认后的数据不再变化(分会不建议授予的除外)。

3.出席会议的人数应为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会议方有效;对于授予学位的表决,以不记名方式投票,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成员同意,方为通过。

4.学位分会召开后,请各分会秘书于2019年1月9日前将分会会议纪要(之前的分会决议列为其中一项,作为附件提交)。

分会会议纪要  (纪要言简意概,控制在A4纸张两页内,学院红头纸张打印)

5.学位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整理。装入分会决议,进行编码和相关信息填写。学位办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后,方可提交。审核不通过者不予上会。

6.学士学位材料要求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学位办联系电话:82312492。

西安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30 日

Copyright © 2003-2012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邮编:710048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