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规定(西理研【2012】4号 )

作者: 时间:2014-10-31 点击数:

为了加强对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管理,保证和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和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创新和开拓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实际,决定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修改如下: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最长不得超过6年。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必须提供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西安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下同),正式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学术专著或其他能够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社会评价材料。

一、成果认定范围

1、国际知名刊物范围:参考JCR数据库的分类,选取其中的部分期刊作为国际知名学术刊物范围,由研究生院公布目录。

2、限定性学术期刊范围:限定性学术期刊分A类和B类,由研究生院发文公布范围及目录。

3、其他可认定的学术论文,范围包括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索引(CSSCI)收录期刊、被SCI/EI/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西安理工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和被SCI/EI/SSCI收录的会议论文可计1篇。

4、科研获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一、二等奖,学生排名前三位。

5、学术专著: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学生为第一作者或以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时的第二作者,学生独立完成的内容不少于10万字。

6、国家发明专利: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且学生排名前二位。

二、基本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研究生,可提出答辩申请:

1、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并被SCI收录;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SCI/EI/SSCI收录2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SSCI收录,且至少有1篇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应有1篇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至少有2篇发表在限定性学术期刊上(至少1篇为A类),对理学和工学门类至少还应有1篇被SCI/EI收录;或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应有2篇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至少有1篇发表在限定性学术期刊A类上,对理学和工学门类至少还应有1篇被SCI/EI收录;或出版学术专著一部,并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限定性学术期刊A类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SSCI收录;

2、科研获奖一项,并在限定性学术期刊上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

3、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一项,并在限定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并发表在限定性学术期刊A类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SSCI收录。

三、从入学之月起,至提出学位申请不满3年的博士研究生,除应符合上述基本答辩条件外,还应在限定性学术期刊A类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SCI/EI/SSCI收录,经院(部)分学位委员会审查,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博士研究生最早在入学后2.5年可以按提前答辩的要求提出学位申请。

四、各院(部)分学位委员会可以在本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本规定要求的答辩条件,报校学位办备案后方可执行。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在我校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现行《关于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规定》(西理研[2005]12号)、(西理研[2007]15号)、(西理研[2008]27号)等文件将于二〇一五年一月废止。在上述文件废止之前,二〇一二年一月以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仍可按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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