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校外学科专家作学术报告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0 点击数:

为了加强学术交流,活跃研究生学术氛围,营造良好的学术风气,学校2018年秋季学期继续开展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作学术报告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家报告场次实行总量控制,先举行先报销。专家报告资助费用主要包括专家的报告费、住宿费、差旅费等,每场专家报告资助费用上限4500元,超出部分由学院自行承担。不可报销餐费、加油费、办公用品、耗材等。

2、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我校聘请校外专家学术报告费用统一执行财务处标准(税后):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500元。每学时按50分钟计算。

3、报销时各学科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学科专家学术报告登记表》(附件1)、海报(或新闻稿)、专家报告现场照片。如外国专家没有开户行和银行卡,报告费由本校老师垫付的,除提供上述材料之外还需提供《学科专家报告费发放表》(附件2)、现金领据,同时填写会计业务说明。

4、《学科专家学术报告登记表》填写说明:

专家简介处须明确专家所在单位、职称及人才称号;

报告时间填写格式:X月X日上/下午(X学时);

经费支出情况填写格式:X学时合计税后X元,税前X元;

学科意见和学院意见须学科带头人、学院院长分别审核签字,原则上签字日期须在专家作报告日期之前。

5、专家报告费的发放需通过财务处网上申报系统在校外人员劳务申报管理模块下填报,此经费账号现已设置为公共账号,经费本号为310—206021701(省财政四个一流2017年新兴交叉特色学科群)。系统填报工作由各学科自行填报,打印《校外劳务人员发放表》:各学院院长作为专家报告相关费用报销的负责人,在负责人处签字;报告专家在备注处签字;后由学科办审核后在审核人处签字、盖章。如专家作报告时无法及时打印《校外劳务人员发放表》,需另提供《学科专家报告费发放表》(附件2),报告专家在专家签字处签字即可,《校外劳务人员发放表》备注处无需签字。

6、本通知各项要求自2018年9月8日起施行,原专家报告费发放标准废止。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人:马利花 杨佳丽

联系电话:029-82312496

E–mail: xuekb@xaut.edu.cn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9月8日

Copyright © 2003-2012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邮编:710048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