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陕学位办〔2021〕13号 关于对2021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报》(陕学位办〔2020〕13号),现将我校抽检评议结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21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范围为2020年陕西地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的硕士学位论文。陕西省共抽检论文1927篇,涉及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9个,涉及91个一级学科,282个二级学科。抽检论文总数占当年论文总数的5.29%。
2、我校2021年被抽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55篇,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48篇,涉及12个学院,24个一级学科,36个二级学科,6个专业学位类别。抽检论文总数占我校当年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5.13%。
二、评价方式及抽检结果
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聘请3位专家进行评议,当出现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情况时,再聘请2位专家进行复评。两轮评议中,分别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我校被抽检的103篇学位论文,其中102篇顺利通过抽评,1篇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初评时有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在通过的102篇论文中,有5篇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和2篇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在初评时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第二轮复评后通过。今年抽检评议结果出现“不合格”论文篇数比2020年有所增加。
1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涉及专业学位领域是:电气工程。作者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另外7篇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复议后通过的论文涉及学科和专业学位领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电子学、电气工程、设计学、会计硕士和教育硕士。
三、结果处理意见
1、研究生院将组织主管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对相关学院的院长、主管院长、学科带头人等负责人进行质量约谈;
2、相关学院应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和有“不合格”意见的学位论文的送审与答辩过程及质量进行复核审查,对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进行复审,组织专家分析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的分析和整改报告,并于12月30日之前报送学位办;
3、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暂停其相应学位层次研究生招生1年,取消其当年度参加学校各类评优的资格,并由学院对其进行质量约谈;
4、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院,扣减其下一年度相应学位层次招生指标,每篇2个;
5、自抽检结果公布之日起,学校将加大对电气工程专业学位领域和相关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监管力度;相关学院在学科与研究生教育2021年度考核时分值减5分;
6、各学院要认真对待,仔细分析抽检专家评审意见,查找原因,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