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28 点击数:

为了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我校继续推荐选拔本校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

一、推荐原则及条件

符合《西安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各学院细则要求。

二、推荐选拔流程及时间安排

1.1028-11月25日,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硕士研究生根据《西安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以及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协议书》,并提交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已修完的所有课程成绩必须及格,加盖学院公章,研二、研三学生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及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导师、学科推荐,报拟报考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整理。

2.11月26-30日,学院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教授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认真做好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3.121-1210日,各学院将考核小组考核后同意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所在学院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以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于12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4.研究生院备案后,将选拔结果反馈各学院,以便拟推荐学生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有关政策的说明

1.我校每年仅受理一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选拔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申请。在推荐工作中,若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录取但尚未入学者,将取消其博士生入学资格;已录取且已注册博士学籍者,将取消其博士学籍。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人选占本学院2022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3.以硕士研究生三年级身份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仍须履行硕士研究生正常的毕业答辩手续,不能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研究生,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4.“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之日在各学院履行正常的研究生报到、注册手续,并纳入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按照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进入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后,可依据《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助研津贴,并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树人远航”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申请该项目专项培育;同时依据《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还有机会申请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万元/生·年)等有关奖励奖助。

5.“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的考生履行正常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手续,并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具体时间参见我校网站后续通知。

6.各博士培养学院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招生学院代码

招生学院名称

咨询电话

联系人

所在校区

1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9-82312994

彭老师

金花校区

102

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

029-82312212

孙老师

金花校区

103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029-82312427

张老师

金花校区

104

水利水电学院

029-82312780

魏老师

金花校区

105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9-62660204

齐老师

曲江校区

107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29-61125580

赵老师

金花校区

109

理学院

029-82066375

刘老师

曲江校区

1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5691753868

王老师

曲江校区

112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029-82312231

屈老师

金花校区

119

电气工程学院

029-68548433

高老师

曲江校区


7.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我校研招办029-82312416、82312406。


西安理工大学研招办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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