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考生须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批后,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现将拟录取后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邮寄事宜
(1)为确保录取通知书顺利寄达,请所有拟录取考生查看“附件1”中公布的本人拟录取学号,并于7月2日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zms.xaut.edu.cn:8082(用户名:拟录取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在“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登记”项目中登记个人详细信息及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我校将以各位考生重新登记的地址为准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逾期未修改相关信息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
(2)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在7月上旬发放,届时考生可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查看通知书寄出状态及快递单号。“录取通知书”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届时考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通过绑定个人信息查看物流详情。
二、人事档案调转事宜
(1)请拟录取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zms.xaut.edu.cn:8082(用户名:拟录取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在“调档函管理”项目中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打印调档函。
(2)将“商调函”交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并按照“商调函”要求办理后续档案调转手续,请务必将“商调函”下半联裁下粘贴到档案袋上。如个人自行邮寄,同样需将“商调函”下半联填写完整并裁下粘贴到档案袋上。
(3)请考生尽量在7月12日之前完成档案调转,研招办将在收到档案一周左右更新档案签收状态,请考生到时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系统查看。7月15日-8月23日为我校暑假假期时间,在此时间内值班老师可接收档案,但无法进行签收状态更新,此时间内接收到的档案将在8月23日后统一进行档案签收状态更新,敬请谅解。
(4)邮寄方式仅限机要或者中国邮政EMS,其他快递概不接收。(注意:邮寄时请勿选择用身份证签收)
档案接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金花校区)
接收人:倪老师、张老师
邮政编码:710048
联系电话:029-82312406、82312416
注意: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无需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档案留在西安理工大学的本校应届毕业生无需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人事档案未按要求转到学校者,不能享受非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考生奖助学金发放等相关优惠政策。
三、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签订
(1)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遵照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收费规定标准收取: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万元/生·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5万元/生·年。同时所有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须与现工作单位及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 (见附件3,A4版,双面打印)一式4份,由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于7月10日前寄(送)达我校研招办。逾期不能提供“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的考生我校将保留取消其录取资格的权利,由此引起的劳务纠纷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被我校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见附件4,A4版,双面打印)一式4份,由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后于7月10日前寄(送)达我校研招办。
(3)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邮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5号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金花校区) 张老师(收)
邮政编码:710048
联系电话:029-82312406、82312416
注:邮寄方式仅限中国邮政EMS,其他快递概不接收。(注意:邮寄时请勿选择用身份证签收)
四、拟录取考生资料采集
请拟录取考生在7月2日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zms.xaut.edu.cn:8082(用户名:拟录取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在“拟录取考生资料上传”项目中按照系统提示上传通过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见附件2,,若此前已交到学院,可不上传)及体检表(如之前已交纸质版体检表,可不上传)。
五、党团组织关系迁转
1.党组织关系办理
陕西省外考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持有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中共西安理工大学XXX学院委员会”,同时携带由“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党员个人信息表(需加盖所在基层党委公章)。
陕西省内考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上需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办理,目标党组织选择“中国共产党西安理工大学XXX学院委员会”,目标党支部在下拉菜单中进行选择。
请在开学后10日内,以班为单位到录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手续。
2.团组织关系办理
考生团组织关系迁转要求:省内外团员均需在“智慧团建”系统将组织关系转接至拟录取学院“2024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并持原单位团委开具的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均写“共青团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西安理工大学XX学院”。开学报到后按照要求统一上交至各学院团委,待团档案审核无误后,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班级团支部。
六、户口迁移
考生入学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不迁移户口者,无需办理任何户籍手续。
陕西省省外迁移户口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陕西省省内迁移户口考生:户口为家庭户口的需备好“户口本”,户口为集体户口的需备好“集体户口登记卡”,其中西安市生源的新生一律不迁转户口。
户口迁移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五号西安理工大学。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我校的应届毕业生,不用办理档案调取以及党团组织关系迁转、户口迁移等手续。
2.拟录取研究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入学报到前,不得更改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否则将造成不能正常入学、学籍不能注册等不必要的损失。
3.考生因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初试、复试、录取资格或不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或经复查不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要求的,我校有权利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如国家政策调整,我校将按照国家最新政策做相应的调整。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