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28 点击数: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西安理工研教〔2019〕20号)文件精神,为扩大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吸引国内外优秀考生到我校攻读博士学位,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我校2021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的遴选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学院、学科、导师及计划

详见《西安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中公布的相关信息。

二、报名

考生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同时缴纳报名费用。

报考我校“申请-考核”的考生,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复试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录取为西安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我校2021年3月的博士普通招考。

三、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清单

1.申请条件

考生申请条件见《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附件2)及学院的招生实施细则(附件3)。(注:已获境外学历的申请人,其硕士毕业学科所属层次由所报考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申请人还需提供全国留学人员信用信息服务网(留信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人硕士学位所在一级学科须与申请博士所在一级学科相同或相近。

2.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研究生院将初审合格的材料转给相关学院:2021年1月初;

(3)学院复审并对通过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院内公示并报研究生院;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4)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公示:预计2021年5月。

3.提交材料清单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贴照片)。

(2)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一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大学(本科或高职高专)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入学前补验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的申请人需提供留学人员信用信息服务网(留信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专家推荐书(两位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7)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8)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9)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等);

(10)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1)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2)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或细则中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13)报考定向就业考生还应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14)报名费。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四、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录取工作

详见《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及各招生学院的具体实施细则。

五、监督机制

研究生院和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联合组成监察巡视组,依法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对博士招生申请-审核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及申诉。研究院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29-82312416、029-82312406,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子邮箱jwb@mail.xaut.edu.cn。

各学院必须成立监督工作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监督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制定监督管理细则,规范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西安理工大学研招办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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