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23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选题

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要聚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面上项目原则上应围绕陕西省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开展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项目申报选题应参考《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选择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开展研究。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主持人应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能够切实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面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位申报人当年限申报1项项目。

2.项目研究团队成员限10人(包括主持人在内),研究团队应尽可能实行一线研究生教育管理者、教育研究专家及在校研究生的有机结合。鼓励教育教学一线的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上一轮延期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上一轮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3.项目申报须征得课题研究团队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三、研究时限与要求

1.所有项目研究期限均为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3.省研究中心对项目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四、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填写《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遴选推荐,填写《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研究生院。申报超过2项,请在汇总表里排序

2.专家评审。根据各学院申报和指标情况,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研究中心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

3.立项评审。省研究中心将按照有关程序择优遴选,根据所申报项目的质量确定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名单,并发文公示。

4.项目管理。省研究中心按照《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对研究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省研究中心将进行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并适时组织学术交流,项目承担者应提交相应报告及项目研究成果。获准结题的项目按优秀、良好和合格等级划分,并向项目负责人颁发《项目结题证书》。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将另行通知。

五、材料提交

请于20262月28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5份)和《汇总表》(一式1份,盖学院公章)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以上电子材料以“学院+2026省教育研究项目”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415192791@qq.com。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82312217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23日

Copyright © 2003-2012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邮编:710048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