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04年秋季和2009年秋季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精神,及其近年来省学位办、教育部对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视,尤其是近年我省开始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检,全面监控学位论文质量。因此我校在往年进行论文抽检做法的基础上,加大对论文的抽检力度,现将抽检办法说明如下:
1、抽查范围:
2013级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部分13年入学的12、11级硕士研究生。
2、抽查方式及比率:
采取正常抽取、重点抽取、学院提议监控的方式进行。
2015年重点监控的学院是:理学院,本次正常随机抽取。
2016年参加重点监控的学院有:机仪学院、材料学院、印包学院、土建学院 。
经管学院(学硕、专业学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硕)采取集中审查的方式,全面监控论文质量,不再参加此次抽审。
正常抽取比例: 正常情况的学院按5%抽取,不足5本按5本抽取
重点抽取比例: a、新增导师的第一届毕业生和2015年度有其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论文评审不通过的及有不及格成绩记录的按50%抽取;
b、重点监控的学院按20%抽取;
学院提议监控:各学院可以根据学院、学科预答辩情况,对于预答辩排名靠后或者有争议的学位论文,由学院在3月3日前向校学位办提议需要论文盲审的名单(不超过10名),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校学位办提交盲审格式论文。此类学生的学位论文将由学位办统一安排送审。
3、抽查方式及名单发布:
正常抽取和重点抽取的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和学生代表的监督下先进行重点监控学院的确定,然后通过计算机程序进行随机抽查。由学位办加盖公章后,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带回并负责通知到相关学生及其指导教师。
4、时间安排及抽盲地点:
2016年2月29日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5、全日制工程硕士按50%抽取
盲审论文提交: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于2016年3月2-5号交至学位办。学位办根据收集论文的情况不晚于5个工作日公布参加集中审查名单。届时参加集中审查的学位论文可参加学院组织的正常送审。
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