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启动学术论文奖励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凡我校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均可申报(已经奖励过的论文不得再次申报),现安排如下。
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以西安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时的第二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并被SCI收录的论文。国际知名刊物的目录及分区以2012年12月更新后的目录为准。
11月17日-12月1日,研究生本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SCI检索证明、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的复印件及论文全文PDF文件。申请材料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12月2日-12月8日,所在学院收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并给出推荐意见,统计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12月9日-12月22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主管校长签发奖励决定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