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激励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学校开展2015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差额评选。
二、评选范围
2015年4月将取得硕士学位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
1.论文作者能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本学科排名前30%。
2.论文选题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有重要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
3.论文作者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论文送审一次性通过且半数以上评审专家评价为优秀,并获得答辩委员会的推荐。
4.学位论文中的研究工作应有一定的社会评价,即学位论文的内容应以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科研获奖等形式公开发表,至少以西安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时的第二作者),在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认定范围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三,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排名前二。
5.符合各学院(部)关于参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条件要求。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者填写《西安理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申请者将《硕士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附件1)的电子版交至所在学院,同时带上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进行资格审核。
3.学位论文评阅结束后,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根据评阅意见书评审结论将成绩录入《硕士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电子文档中,打印后签字、盖章。
4.正式答辩时,申请人将签字、盖章的《西安理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和《硕士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提交答辩委员会审议并签署意见。
5.分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各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按照“各学院(部)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名额”(见附件1),推荐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在院内公示。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院(部)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议。
7.公示及公布。在全校公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主管校长批准后发文公布。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材料:
1.《西安理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硕士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
3. 在校期间研究成果的复印件
4. 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书
5. 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
6. 学院要求提交的材料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办提交的材料:
1.《西安理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硕士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
3. 在校期间研究成果的复印件
4. 学院(部)评选出的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排序、盖公章)(见附件3中表1)。
5.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拟发放表(见附件3中表2)
六、表彰和奖励
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奖励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金各1000元,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注:各院(部)评优总名额(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根据各学院预计毕业生数的5%计算(遇到小数4舍5入)。
研究生院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