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工作的实施办法》(学位[1995]20号)、《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及管理办法》(西理研[2009]8号)和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需要,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9月8日开始进行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程序及日程如下:
·9月 8日~ 9月18日 申请人填写表格并认证,将认证后的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9月19日~ 9月23日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
·9月24日~ 9月30日 学科评议,院(部)评审推荐;
·10月1日~10月30日 学校组织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
二、申报表填写及材料准备说明:
·申请人必须提供简况表中所列的近5年(2011年1月1日以来)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专著、论文、检索证明。论文复印件仅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专著的复印件仅提供封面和版权页。由于文件变动,原有的我校《研究生奖励期刊目录》(含经济管理类学科A类、人文类学科A类)已调整为《限定性学术期刊目录》中A类范围内期刊;
·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定职时间、最高学历的信息由校人事部门认定并盖章;
·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近5年(2011年1月1日以来)的科研获奖、近3年(2013年1月1日以来)科研经费的信息由校科技处认定并盖章;
·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2011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对应的SCI/EI/SSCI检索证明,和出版的专著的信息由图书馆情报室认定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2011年1月1日以来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情况、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情况、授课情况等信息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认定。
三、要求: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今年使用新的简况表,请务必在下载区下载后填写。
四、文件下载: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