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对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时,均对学术成果做了一定的要求。现行文件《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和学位论文评审办法》(西理研[2014]11号)、《西安理工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规定》(西理研[2012]4号)及《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毕业论文答辩管理细则》(西安理工研教〔2016〕18号)中“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作为认定条件。文件中所指“指导教师”指主导师和合作导师。辅助导师不在认定范围。
指导教师备案和认定由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
特此说明。
注: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认定参照此要求进行认定。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10日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合作与协助指导教师管理规定:http://yjsy.xaut.edu.cn/info/1070/19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