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西安理工研教[2017]11号)和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需要,学校从2019年9月3日开始进行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程序及日程如下:
9月3日~ 9月10日 申请人填写表格并认证,并在简况表“承诺”处签字后将认证后的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办公室地址:综合一楼106室);
9月11日~ 9月17日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
9月18日~ 9月25日 学科评议,院评审推荐;
9月26日~10月30日 学校组织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
二、申报表填写及材料准备说明:
申请人必须提供简况表中所列的近5年(2014年9月1日以来)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专著、论文、检索证明。论文复印件仅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专著的复印件仅提供封面和版权页。
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定职时间、最高学历的信息由校人事部门认定并盖章;
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近5年(2014年9月1日以来)的科研获奖、科研经费的信息由校科技处认定并盖章;
简况表中关于申请(2014年9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对应的SCI/EI/SSCI检索证明,和出版的专著的信息由图书馆情报室认定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2014年9月1日以来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情况、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情况、授课情况等信息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认定。
三、要求: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各项工作应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及时完成;
院博导评审推荐小组成员名单报校学位办备案;
申请人填写的简况表,请务必在下载区下载后填写。
四、文件下载: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西安理工研教[2017]11号)
《西安理工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2017版
《限定性学术期刊目录》
《科学引文数据库》(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 ,SCD)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