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召开2020届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原定于6月29日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取消。
请各学院按照7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适当调整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为了给学生留有充分的时间对论文进行修改,提高学位论文答辩质量,要求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延后,并尽量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请各相关部门根据时间调整实际情况,做好毕业生离校等工作事宜。
校学位办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