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31 点击数:

   根据《 西安理工大 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文件规定,现将企业导师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导师申请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工作稳定,能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培养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1 . 已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教授、副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2 . 在我校专业学位类别或授权工程领域内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且与所协助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近期承担 相关领域的科研任务,具有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所需的科研经费,能为研究生提供实践环节的科研条件。  

3 . 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申请人填写《西安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登记表》,其中登记表“专业学位”栏按附表“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填写,并附职称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材料经所在学科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由研究生院对企业导师资格进行审查,经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予以备案。

2. 2022年研究生院集中二次受理各学院的导师备案申请。第一次受理时间段:66-10日;第二次受理时间段:1121-25日;请各学院分别在以上时间段将申请材料附件1(纸字版)和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材料审核通过后,经主管校长签字后增列我校企业导师。

三、其它
   1. 已经在我校某领域备案的企业导师不得在另一领域再次备案。

2. 已备案的企业导师,确定协助指导的研究生后,即受聘为企业导师,但不列入招生目录。

3. 企业导师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负责制定管理办法、组织遴选和备案;学院负责导师的日常管理,督促导师履行职责,评价导师工作业绩,并进行聘期考核。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2531



附表:硕士专业学位点

序号

门类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所在学院

1

经济学

0251

金融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法学

0351

法律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3

管理学

1251

工商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1253

会计

5

1256

工程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6

文学

0551

翻译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7

工学

0854

电子信息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8

0855

机械

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9

0856

材料与化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印刷包装与数字媒体学院

理学院

10

0857

资源与环境

水利水电学院

11

0858

能源动力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12

0859

土木水利

水利水电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13

艺术学

1351

艺术

艺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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