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3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西安理工研教〔2024〕7号,以下简称《遴选办法》)及《关于修订〈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相关条款的通知》(西安理工研教〔2026〕4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循《遴选办法》及《修订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遴选条件

凡存在违反师德师风、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遴选。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及科研项目、科研能力要求:

(一)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已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已聘讲师职称(或相当职称),并且目前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有辅助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经历,近五年辅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以讲师职称申报的须完成培养全过程;以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的,辅助指导的硕士研究生须完成开题。

(三)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适合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科研项目,目前有主持并在研的科研项目,具有充足的研究经费。对于经济学、法学、文学和艺术学学科,近三年主持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含横向)到款不少于2万元;对于理学和管理学学科科研经费到款不少于5万元;对于工学、农学学科,科研经费到款不少于10万元。

(四)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或被CSCD/CSSCI收录的代表性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理学、工学、农学学科被SCI/EI/SSCI检索的论文不少于2篇。申请人出版的学术著作,独立完成不少于8万字的,可替代2篇非检索论文且仅可替代1次。

注: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

《西安理工大学学术期刊认定标准及目录(2019版)》

https://yjsy.xaut.edu.cn/info/1078/3003.htm

《西安理工大学学术期刊目录(2019版)》增补期刊

https://yjsy.xaut.edu.cn/info/1078/3004.htm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遴选工作按照《修订通知》修订后的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3月31日-

4月10日

个人申请:申请人向申请学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所提交的业绩材料须经学校相关部门认证审核。

4月11日-

4月24日

学院审核与公示
1.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
2.学院组织成立导师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学校文件及申请人实际表现对申请人资格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明确书面审查意见。
3.资格审查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月27日

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全套申报材料及学院书面审查意见,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4月28日-

4月30日

学校复核:学校组织校级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复核。

5月6日-

5月12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无记名投票表决,将初评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5月13日-

5月29日

岗前培训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新增硕导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学校发文正式公布并增列为硕士生导师。


四、申报材料填写及提交要求

(一)材料清单申请人须按《西安理工大学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要求,提供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首页)、专著(封面、版权页)、获奖证书、检索证明等。

成果署名:学术成果须以西安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申请人作为辅助导师,其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入职年限认定:

1.申请人入职我校满5年:近5年在西安理工大学工作期间或在此期间在职攻读学位时取得的科研成果西安理工大学须署名第一(攻读学位期间单位署名前二),作者排名为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2.申请人入职我校不满5年:入职前的学术成果作者排名为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单位署名不做要求。入职后的学术成果按上述第1条进行审定。

成果认证分工:

l 人事处(人事管理科):负责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定职时间、最高学位及最终学历等信息的认定;

l 科技处:负责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的科研获奖、科研项目等信息的认定;

l 图书馆:负责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1日止)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对应的类型和等级,以及检索证明信息的认定;

l 研究生院培养科:负责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1日止)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情况、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情况、授课情况等信息的认定;

l 各学院负责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1日止)出版学术著作的认定,学术著作须为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在完成资格审查及公示后,需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1.学院导师资格审查小组书面审查意见;

2.西安理工大学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

3.西安理工大学申请硕士生导师师德考核表

4.《XX学院2026年硕导申请资格审查汇总表》;

5.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全套申报材料(每人一份,提供目录并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各项工作应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及时完成。

2.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本次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六、附件下载

相关文件与表格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包括:

1.《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西安理工研教〔2024〕7号)

https://yjsy.xaut.edu.cn/info/1076/2457.htm

2.《关于修订〈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相关条款的通知》(西安理工研教〔2026〕4号)

https://yjsy.xaut.edu.cn/info/1076/4970.htm

3.《西安理工大学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附件1)

4.《西安理工大学申请硕士生导师师德考核表》(附件2)

5.《XX学院2026年硕导申请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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