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6-09-30 点击数:
本规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2027年1月1日之前,仍按照《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西安理工研教〔2018〕13号)执行。自本规范施行之日起,原《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西安理工研教〔2018〕1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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