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陕学位〔2021〕3号)文件要求,学校印发了《西安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我评估工作方案》(西安理工研教〔2021〕5号),成立了相关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报告(2022年度)》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2年度)》已通过校级会议审议,现予以公布。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2022年度)及参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2年度)见附件。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