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鼓励有科研 潜质的高水平考生攻读我校博士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激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特设立博士研究生“树人远航”培育项目。为做好“树人远航” 培育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培育要求
( 一)项目支持范围:我校录取的具有科研潜质的优秀博 士生,并按时注册为我校学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纳 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包括有 固定工资收入、人事档案不在学校档案部门管理的博士生),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直接攻博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
3.以“申请-考核”、普通招考形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 须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项目内博士生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按时缴纳博士生学费;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通过每 年的年度考核;
5.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承担规定的“三助一辅”(助 学、助研、助教、兼职辅导员)任务,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 会实践。
二、项目年度考核
1.一年级博士生
符合博士生入学要求及项目培育基本条件。
2.二年级博士生
完成上一年度规定课程学习、无不及格课程。
3.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生
须取得相应要求的学术成果,学术成果的范围及评价标准 由各学院确定。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实际,统筹考虑博士生的 入学方式、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 “三 助一辅”等情况,遵循“全面发展、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 原则,制定具体的择优考核要求。学院考核办法需提前一年面 向范围内的博士生进行公示,并负责解释。
4.直接攻博研究生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 次,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限。其他类别博士生考核结果设合格、 不合格等次,其中普通招考博士生三年级及以上继续培育比例不高于50%。
三、项目经费标准及年限
培育对象 |
最长培育 年限 |
培育经费标准 (万元/生 · 年) |
备注 |
直接攻博研究生 |
5年 |
1.0(合格)/2.0(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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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研究生 |
4年 |
1.0(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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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考核博士生 |
4年 |
1.0(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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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招考博士生 |
4年 |
1.0(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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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实施程序
1.博士生新生报到、人事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结束后,研究 生院将根据博士生“树人远航”培育项目条件,确定计划培育 名 单 。
2.确定计划培育名单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对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由研究生院核实有关情况后及时予以回复,必要时进行二次公 示。
4.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并印发博士 生“树人远航”计划培育名单。计划培育名单确定后,后期不 再受理博士生人事档案调档、培育经费补发等手续的办理。
5.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生,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按照通 知要求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树人远航”培育项目年度考核表》,经导师签署意见、附相应成果材料后交所在学 院进行汇总。相关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考核要求对博士生进行考 核,将考核信息汇总后报研究生院。
6.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生,确定培育等次及培育名单后,将 在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 交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并印发年度博士生“树人远航”培育 项目培育名单。由财务处发放当年度的培育经费。
五、培育经费发放办法
1. “树人远航”培育项目经费,将在博士生入学(注册) 后的10月份,由研究生院按照培育文件、培育标准、学院考核 结果制定发放名单,交财务处按年度发放至博士生的个人银行 账 户 。
2.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境) 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国(境)外学习的博士生,暂停项目培育。
3.本项目范围内的博士生,可继续享受学校评定的其他研 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与 发 放 。
4.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博士生,将在当年度停止项目培育:
(1)不按时缴纳博士生学费者;
(2)办理休学等手续者;
(3)不参与“三助一辅”工作者;
(4)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博士生,将终止项目培育:
(1)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科目者;
(2)早于规定修业年限提前毕业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4)入学后因个人原因将人事档案调出学校档案管理部 门 者 。
6.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博士生,将终止项目培育,且须 全额退回已发放的项目培育经费:
(1)申请退学者;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3)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存在其他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等行为者。
7.对于出现停止、终止项目培育、退还培育经费等情形的, 相关学院要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六 、其他事宜
1. “树人远航”培育项目有关工作,将遵循公正、公平、 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学校有关规 定,严禁弄虚作假。
2.本办法从2022 年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生开始试行,由研 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
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树人远航”培育项目考核表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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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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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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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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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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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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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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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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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年度自我 评价 |
1.思想政治情况: |
2.学习情况: |
3.科研情况: |
4.参与三助一辅(助学、助研、助教、兼职辅导员)情况: |
5.参与公益劳动、公益活动以及其他情况: |
导师 意见 |
对该生思想政治、学习、科研、三助一辅实践等活动的评价情况: |
“树人远航”培育项目考核结果:口优秀□合格口不合格 年度考核意见:口同意培育 □不同意培育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考核 意见 |
经考核,该博士生“树人远航”培育项目考核结果: □优秀,同意继续培育(仅限直博生)□合格,同意继续培育 □合格,不同意继续培育 □不合格,不同意继续 培育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博士生、导师填写相关信息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后,将此表交所在学院进行汇总, 由学院考核后签署意见。
附件2
西安理工大学 年度博士研究生“树人远航”培育项目 考核汇总表
学院(盖章):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科 |
年度考 核情况 |
是否继 续培育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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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学院按照博士研究生年级、入学方式分别统计。
西安理工大学 年度博士研究生“树人远航”培育项目 考核统计表
学院(签章): 填 表 人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年级 |
应参加考 核人数 |
实际考 核人数 |
考核优 秀核人 数 |
通过考 核人数 、 继续培 育人数 |
通过考 核、但不 继续培 育人数 |
未通 过考 核人 数 |
未参加 考核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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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考核博士生统计 |
姓名 |
学号 |
学科 |
导师姓名 |
原因及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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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继续培育博士生统计 |
姓名 |
学号 |
学科 |
导师姓名 |
原因及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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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学院按照博士研究生年级分别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