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24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正在进行中,就目前各院(部)的申报情况来看,完全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偏少。考虑到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现状和各学科之间的差异,经主管校长同意,现对本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要求补充调整如下:

1.对论文选题的要求维持不变,即“论文选题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有重要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

2.对学位论文的要求,将“论文作者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论文送审一次性通过且半数以上评审专家评价为优秀,并获得答辩委员会的推荐。”,现调整为:“论文送审一次性通过且评阅意见评价都为良好及以上,并获得答辩委员会的推荐。”

3.对研究成果的要求,将“学位论文中的研究工作应有一定的社会评价,即学位论文的内容应以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科研获奖等形式公开发表,至少以西安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时的第二作者),在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认定范围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三,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排名前二。”,现调整为:“学位论文中的研究工作应有一定的社会评价,即学位论文的内容应以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科研获奖等形式公开发表,以西安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时的第二作者),在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认定范围内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已录用论文,录用论文附录用通知和论文清样并须导师在论文清样上签字确认),或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五,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排名前三。”

4.思政部、人文与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可自行制定本学院(部)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部)在不超出学校已下达的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名额的情况下,对于符合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的,可再次受理申请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于5月8日之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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