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西安理工研教[2017]11号)和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需要,学校从2020年9月1日开始进行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程序及日程如下:
9月 1日~ 9月10日 申请人填写表格并认证,并在简况表”承诺”处签字后将认证后的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办公室地址:综合一楼106室);
9月11日~ 9月18日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
9月19日~ 9月24日 学科评议,院评审推荐;
9月25日~10月30日 学校组织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
二、申报表填写及材料准备说明:
申请人必须提供简况表中所列的近5年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专著、论文、检索证明。论文复印件仅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专著的复印件仅提供封面和版权页。
人事处:负责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定职时间、最高学历的信息
科技处:负责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近5年的科研获奖、科研经费的信息;
图书馆:负责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对应的SCI/EI/SSCI检索证明,和出版的专著的信息;
研究生院:负责简况表中关于申请人2015年9月1日以来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情况、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情况、授课情况等信息。
注:填报材料近5年指2015年9月1日以来的科研成果、获奖、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
三、要求: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各项工作应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及时完成。
申请人填写的简况表,请务必在下载区下载后填写。
四、文件下载: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西安理工研教[2017]11号)
《西安理工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 2017版
《限定性学术期刊目录》
《科学引文数据库》(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 ,SCD)
学位办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