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指南
根据学校当前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我校本学期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以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线上进行答辩的,现将视频答辩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开展,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答辩质量,并保证答辩过程真实、公开、完整、全程可查询。
一、答辩方式选择
1、答辩人和答辩会委员都无法到现场参加答辩的,可以线上进行;答辩人和部分委员可以到现场参加答辩的,可以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答辩方式由导师确定。
2、涉密学位论文的答辩(已经经保密办认定的),按照《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管理,学位申请流程只能通过线下方式进行,具体要求由保密办规定。
二、答辩组织与实施
研究生论文评审结果全部返回后,研究生提出学位答辩申请,经导师同意,由各学院负责审核其答辩资格(重点审核学分、学位授予条件、盲审结果等),可以举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人举行的答辩方式须和导师商量确定。
(一)答辩前三天
1、答辩秘书下载“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电子版见附件1),填写信息(答辩委员组成和会议号及时间)。并经学科带头人和主管院长的同意(短信、微信、邮件留言确认的截图均可)。
2、答辩秘书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电子版见附件1)和学科带头人和主管院长同意的截图等信息提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提交学位办审核。
3、答辩秘书调试答辩软件平台,和答辩人进行视频测试。并通过QQ、微信等建立答辩工作群,安排答辩顺序等。
(二)答辩前一天
1、答辩人将学位论文、答辩PPT等其它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将答辩相关材料发至答辩委员(博士研究生需答辩前五日将材料发送)。
2、答辩秘书在答辩群内公布答辩时间、视频会议平台名称、会议号、答辩顺序、答辩委员会委员信息、答辩人信息等。
3、答辩秘书组织答辩人和所有答辩委员进行视频会议平台测试和投票测试,确保所有人熟悉平台的操作和使用。
(三)答辩当天
1、答辩秘书发起答辩会议,召集答辩委员、答辩人进入视频会议室,允许相关人员旁听参会,确认答辩人是在单独空间内独立进行答辩,答辩过程需要答辩人保持摄像头全程开启,答辩秘书须保留答辩过程和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过程中形成的音频、视频、截图等材料。
2、答辩过程的要求
(1)答辩过程中,答辩人就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进行一定时长的汇报(硕士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博士生原则上不少于40分钟,具体时长由答辩委员会决定),并回答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答辩秘书将答辩相关情况详细记录。
(2)答辩会休会,答辩秘书将答辩人及其他旁听人员移出视频会议室;
(3)答辩会继续会议,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答辩人的学位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是否同意建议授予相应学位做出表决,投票表决通过无记名方式进行,经全体委员2/3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并形成对答辩人学位论文的决议。(解封后须将答辩决议手写形式记录在《学位申请评定书》“答辩委员会决议及表决结果”处,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主席是校外签字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校内的本场答辩委员会的成员代签)。
(4)答辩会复会,答辩秘书邀请答辩人进入视频会议室,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评语及决议结果。
3、答辩秘书注意事项
(1)答辩中答辩秘书截取答辩委员和答辩人同框照片1-2张,并做好答辩记录。同框照片打印1-2张,存入答辩人学位档案中。
(2)答辩委员须在答辩人《学位申请评定书》等位置签字。签字方式1:在答辩人学位申请评定书上直接签名;方式2:答辩秘书负责收集全部答辩委员“电子签名”,答辩秘书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电子版见附件1)“答辩委员会决议及表决结果”(电子版见附件2)填写相应内容并附上签名后打印,存档。“答辩决议票”由答辩主席指定一位现场参加答辩的委员在决议票背面签字。以上材料放入答辩人学位档案材料中。
(3)答辩秘书需对答辩全程(含宣布投票结果)录音、录像,尽可能保证画面和声音清晰,同时对关键画面截屏保留,做好答辩记录;需要答辩委员签字留存的材料(如学位申请材料中的答辩评议表、答辩决议、投票表决等)应保证画面清晰的情况下截屏保留作为档案存档材料。
(四)答辩后三天内
1、答辩秘书将相应材料保存好,并督促答辩人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位审批纸质材料待学校解封后补齐。
2、答辩秘书将答辩音频、图片材料打包提交学院(命名格式为:学院-学号-姓名),由各学院存档备查,院分学位会上,委员抽取部分答辩视频材料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应重新组织答辩。
3、研究生秘书收集答辩通过者学位档案材料,准备召开院分委员会。
三、相关要求
1、若因网络中断等原因导致答辩无法继续进行时,本次答辩无效,需按要求重新进行答辩。
2、质评组专家、研究生主管院长、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对学位论文视频答辩工作进行督查。学院应向以上人员提供视频地址等信息,不得拒绝列席会议。
3、解封后,请各学院尽快组织学生完成学位申请纸质档案材料的补充的提交工作。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