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和培养质量,促使更多的研究生优秀成果脱颖而出,提升学校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根据《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激励办法》文件规定,现就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激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学术成果激励范围
1、我校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以西安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科研成果出版时间为: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优秀学术成果。学术成果包括优秀学术论文、省部科研获奖、出版的学术专著,科技成果转化及得到有关部门批示的研究咨询报告。
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毕业后一年内获得的优秀学术成果均可申报,毕业超过一年的学术成果不予参评。毕业后留本校任职的研究生在入职后的学术成果以科技处本校教师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激励办法申报,不再参与此次研究生评选。
2、学术成果范围按照《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激励办法》西安理工研教【2022】28号)文件进行认定(附件4),其中相关期刊认定标准按照《西安理工大学学术期刊认定标准及目录(2019版)》(附件5),学术专著按照学校认定国家级出版社目录(附件6)。
二、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报审核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报《2023年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激励申请表》(附件1)和《2023年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激励申请明细表》(附件2),完成相关认证审核程序后向所在学院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并提供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须到相应部门进行认证)。
SCI论文检索证明在我校图书馆开具,SSCI论文的检索证明和分区证明须由交大图书馆开具。SCI分区查询网址: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网站(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口令:账号:XLGGZH,密码:XLGGZH),查询年度分区不分大类、小类,以最高分区为准。
科技处:科研获奖;(综合一楼2层)
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综合一楼2层)
图书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SCI检索证明、中科院情报中心期刊分区(图书馆二层西侧情报室)
(二)时间安排
1、11月1日-11月6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中行卡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纸质材料
①《2023年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激励申请表》(附件1);
②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须加盖认证部门公章);
a.中文期刊须提供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b.外文期刊须提供SCI检索证明、中科院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证明;c.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d.科研获奖、科研成果转化证书复印件。
(2)电子材料:压缩包(学院+学号+姓名)命名
①《2023年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激励申请表》(附件2)(EXCEL格式);
②学术成果(PDF格式);
a.学术论文全文PDF格式;b. SCI检索证明、中科院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证明;c.专著提供封面、目录;d.科研获奖、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等证明。
③身份证正面+中行卡号面,放入一个文件(PDF格式)
特别说明:银行卡务必为学校发放的本人中行卡。
2、11月7日-11月13日,由各学院汇总并进行评审,确定成果获奖名单及激励计点,获奖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学院公示无异后,11月13日之前将《2023年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激励申请表》(见附件1)、《2023年西安理工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激励汇总表》(见附件3)签名盖章后把纸质版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交的须有申请人提交的附件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3.学校复核审议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主管校长签发激励决定的文件后,提交财务予以发放激励报酬。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评选、确保质量,按时将评审结果上报。
(二)学术成果应注重本身的质量,对于学术水平一般的学术论文,应减少甚至不予激励,杜绝成果“注水”现象。
(三)研究生学术成果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对任何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欺骗、重复申报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