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02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切实抓好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学位论文质量监控,落实导师、学科和学院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方面的主体责任,制定此方案。

一、校级学位论文评审(学位办组织实施)

1、学校对应届毕业生采取按比例抽检的方式进行质量监控。

(1)抽查范围:2023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抽查方式及比例:正常抽取和重点抽取相结合。

正常抽取比例:以学院为单位,按学生人数的5%抽取,不足5人按5人抽取。

重点抽取比例:新增导师的第一届毕业生、2025年度硕士校盲论文评审有不通过意见的导师名下的毕业生、有不及格成绩记录的毕业生,以上3类情况分别按20%比例从中抽取。

2、经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的相关学科(省抽检相关),按30%进行校级盲审,每本送3位专家进行评阅,其余由学院负责盲审工作,且不接受免盲申请。

3、入学超过3年的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除经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研究生、近三年省硕士论文抽检结论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名下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进行校级盲审。

4、抽方式及名单发布:

正常抽取和重点抽取均通过特定的计算机程序进行随机抽取。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和学生代表的监督下,先进行重点抽取,然后进行正常抽取。学位办在抽取名单上加盖公章后,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带回并负责通知到相关学生及其指导教师。

5、时间安排及抽盲地点:

2026年3月6日(星期五)  研究生院会议室

6、校级论文盲审受理时间:

(1)以“2026年西安理工大学校学位会召开时间暨学位论文评审、学位授予工作安排”(https://yjsy.xaut.edu.cn/info/1074/4859.htm)中公布的硕士校盲时间安排为准。拟6月毕业的,请于4月20-22日,提交材料至学位办。

(2)免盲申请的办理

按照《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和论文评审办法》规定执行。硕士生在学期间,以西安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时的第二作者,在限定性A类期刊(参考限定性学术期刊(A、B类)目录https://yjsy.xaut.edu.cn/info/1078/1165.htm)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提供检索证明或者录用通知),或者发表在期刊上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其学位论文若是确定需要盲审的,经校学位办审定后可以免除盲审。

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的免盲申请,申请内容须说明其在学期间的表现情况,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内容的相关性,附上证明材料(论文复印件或者录用通知、检索证明等),申请须由学生本人、导师、学科带头人和主管院长审核签字。

注:毕业后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新增导师的第一届毕业生和预答辩排名在本学科后5%的毕业生,不接收其免盲申请

二、院级学位论文评审(学院组织实施)

校级学位论文评审之外的其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学院须有一定的学位论文盲审比例。盲审比例不低于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的10%。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排序位于学科后5%的研究生应作为学院盲审重点监控对象。除校级学位论文评审之外,以下情况须列入学院盲审范围:

1、新增导师的第一届毕业生;导师的最后一届毕业生。

2、2025年度校盲论文评审有不通过意见的导师名下的毕业生,以及有不及格成绩记录的硕士研究生。

3、近3年无科研成绩的导师名下的硕士研究生或学位论文无科研项目支撑的硕士研究生。

4、在学中途更换导师的硕士研究生。

学院盲审方式采取送校外盲审形式进行。盲审结果在院分会召开前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备案。学院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纳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年度考核指标。




学位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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