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保证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有关规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017-2018学年全国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了抽检。根据《关于反馈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结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52)文件反馈,我校此次被抽检博士学位论文16篇,涉及12个学科,全部通过评审。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已经常态化,我校在“十三五”期间,历年抽检全部通过,博士学位授予质量有保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内涵式发展,切实做到在招生遴选、培养过程、论文完成、学位授予等环节严把质量关,对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改进,不断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附件: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结果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