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度陕西省抽检我校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结果及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作者:学位办 时间:2020-12-17 点击数: 来源:研究生院

各学院:

日前,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对2020年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报》(陕学位办〔2020〕16号),现将我校抽检评议结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20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范围为2019年陕西地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的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陕西省共抽检论文963篇,涉及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9个,涉及86个一级学科,291个二级学科。抽检论文总数占当年论文总数的6.15%。

2、我校2020年被抽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60篇,涉及12个学院,23个一级学科,38个二级学科。抽检论文总数占我校当年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6.02%。

二、评价方式及抽检结果

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聘请3位专家进行评议,当出现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情况时,再聘请2位专家进行复评。两轮评议中,分别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我校被抽检的60篇学位论文,其中59篇顺利通过抽评,1篇复评时仍未通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在通过的59篇论文中,另有5篇出现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第二轮复评后通过的情况。今年抽检评议结果出现“不合格”论文篇数比2019年有所增加。

1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为理学院。另外5篇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复议后通过的论文为自动化学院、水电学院、经管学院、计算机学院。

三、结果处理意见

1、由主管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对理学院院长、主管院长等相关负责人进行质量约谈,并在12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时,学校将对理学院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研究生培养资源配置进行核减。

2、“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下年度不得申请招生,取消其2年评优资格。

3、自抽检结果公布之日起,学校将加大对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科和指导教师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监管力度,一是该学科所有硕士研究生和该导师名下所有研究生在下一年度由研究生院每本全部送3位校外专家盲审,且不接受免盲审请。二是理学院在学科与研究生教育2020年度考核时分值减15分。

4、其他出现“不合格”意见论文所在学院,请在12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措施报研究生院院长审批,杜绝下一年度抽检出现问题。

5、各学院要认真对待,仔细分析评审意见,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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